close

為了讓自己好過一點,我終於把8年多勘亂的婚姻給結束了,我最後還是帶走了這2個小孩,獨自撫養,因為我知道婆婆跟前夫跟本就沒有辦法照顧,何況又是一個有病的小孩,離婚後2個小孩都去上學,大的上小一,小的上幼稚園,我也找了一份幫人帶小孩的工作貼補家用,自從離婚後,日子平靜過到現在,雖然有一點苦,但是我反而變的比以前快樂多了,可是直到.....最近前夫的媽媽也就是前婆婆因為子宮頸開刀,開完刀後因生活照料都不方便,所以最近我們的平靜日子又被干擾了,前夫一家人打電話給我,要我回去照顧前婆婆,說實在的我真的是心有餘力不足,因為我自己也要忙一個有病的小孩,或許就像娘家媽媽講的他們從來都沒有付出過責任所以他們跟本沒有辦法釐解.我每天照顧這個(過動兒)除了睡覺或上學跟本就是12小時待命,因為他好奇及過動的一舉一動可能都會傷害到週遭的人,前些日子他因跟他小他3歲的妹妹玩,拿玩具插妹妹的喉嚨,昨天又因他的好奇心玩火點蠟燭玩,你打他,罵他,法他,他還是一樣這樣,所以對於婆婆的要求我真的是無能為力,不過做人還是要有一點良心,我不知道當婆婆他們要來要求我時他們是用什麼心來對我呢?你們難道忘了你還有一大媳婦和一個好女兒嗎?當你們自私的來找我時你們是否有沒有想過,今天是我心慈我才會把兩個小孩帶走,如果當初我狠心沒有把這兩個小孩帶走那現在你們家又要怎麼過呢?其實婆婆的問題很簡單只要是婆婆的女兒願意,就沒什麼問題,從這件事來看我體會到一件事,當你要別人孝順你的爸媽時,一定要從你自己先做給別看,婆婆就是一面鏡,以前我都會怕弟媳是越南人以後不會孝順爸媽,其實最重要的是我們要先做給人家看,你自己都不孝順自己的父母誰會孝順你的父母,這陣子靜下來後,有很多事,退一步海闊天空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m336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